客戶條款
請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完成閱讀及同意後方可繼續開戶流程
期貨及期權交易風險披露聲明及免責聲明
本聲明並不完全披露期貨、期權之風險。鑒於存在著風險,投資者須完全理解有關這類交易的性質(及契約上的關係)及其風險程度,才可進行買賣。買賣期貨和期權並非適合任何人士。投資者必須先衡量其經驗、財政、目的及其他因素。
期貨及期權交易的風險
買賣期貨合約或期權的虧蝕風險可以極大。在若干情況下,你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最初存入保證金數額。即使你設定了備用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等指示,亦未必能夠避免損失。市場情況可能使該等指示無法執行。你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例如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供所需數額,你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平倉。然而,你仍然要對你的帳戶內任何因此而出現的短欠數額負責。因此,你在買賣前應研究及理解期貨合約及期權以及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買賣是否適合你。如果你買賣期權,便應熟悉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程式,以及你在行使期權及期權到期時的權利與責任。
“槓桿”效應
期貨交易的風險非常高。由於期貨的開倉保證金的金額較期貨合約本身的價值相對為低,因而能在期貨交易中發揮“槓桿”作用。市場輕微的波動也會對你投入或將要投入的資金造成大比例的影響。所以,對你來說,這種槓桿作用可說是利弊參半。因此你可能會損失全部開倉保證金及為維持本身的倉盤而向有關商號存入的額外金額。若果市況不利你所持倉盤或保證金水平提高,你會遭追收保證金,須在短時間內存入額外資金以維持本身倉盤。假如你未有在指定時間內繳付額外的資金,你可能會被迫在虧蝕情況下平倉,而所有因此出現的短欠數額一概由你承擔。
減低風險交易指示或投資策略
即使你採用某些旨在預設虧損限額的交易指示(如“止蝕”或“止蝕限價”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為市況可以令 these 交易指示無法執行。至於運用不同持倉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馬鞍式”等組合,所承擔的風險也可能與持有最基本的“長”倉或“短”倉同樣的高。
客戶聲明
本人已閱讀並充分理解《“期貨客戶協議書”》各項條款以及《風險披露聲明》中提及的重要條款及細則,亦明確知道“有關衍生工具的風險”並確定有關投資適合其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和經驗、風險承受能力。
客戶特此聲明:
- (a) 客戶在法律上有能力合法有效地簽定本協議;
- (b) 本協議的內容,已全部以客戶知曉的語言解釋給客戶知道,而且客戶對本協議並無異議。
- (c) 客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的內容;
- (d) 客戶已從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的代表人了解到可能影響客戶帳戶交易的合約細則、收取按金手續及收費程序,及客戶的平倉合約可能在未經客戶同意情況下被平倉的處境。
- (e) 客戶在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料是真實、正確和完整的。
- (f) 客戶和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資料如有實質改變,須立刻知會另一方。
- (g) 客戶承認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或僱員向客戶傳遞的任何交易建議和市場訊息並不構成是為客戶達成交易的邀請。
資金來源、權益擁有人及合規性聲明與承諾
客戶特此不可撤銷地聲明、保證並承諾,所有存入本公司帳戶、用以支持投資買賣活動及相關結算(包括但不限於開戶入金、追加保證金及結算補倉)的資金與款項,均完全符合以下各項:
- 實質與最終權益擁有人:客戶為此帳戶一直以來存款的實質擁有人及此帳戶的最終權益擁有人,此帳戶之買賣一直以來均完全是以客戶本人之意願及決策進行操作。
- 境外合法來源(僅適用於中國內地客戶):若客戶為中國內地居民、持中國內地身份證明文件、或身處中國內地,客戶特此額外聲明及保證,上述所有用以支持投資活動及結算的存款與資金,均完全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合法來源。
- 不涉及非法與洗錢活動:該等存款並不是來自任何《打撃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販毒(追討得益)條例》或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所闡明、定義或涉及的非法來源、不法得益、洗黑錢、地下錢莊或未經官方授權之跨境地下匯款。
- 跨境合規與證明義務:有關資金的跨境匯劃及調撥,均已嚴格遵守並符合資金源自地、途經地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適用法律與外匯管制政策。本公司有權在任何時間要求客戶提供充分且令本公司滿意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如銀行對帳單、完稅證明、合法資產處置證明等)。
責任、強制措施與賠償承諾:
若客戶違反上述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存入之資金涉及違規、洗錢或來源不合法,本公司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立即採取限制賬戶交易、拒絕入金、凍結資產或強制平倉等合規措施。
客戶特此承諾,將承擔、彌償並賠償一切因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及代理人)因接受、處理該等存款、或因客戶資金來源合規問題,以及本公司因應監管採取上述合規措施而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民事或刑事損失、損害、費用、罰款及所有相關法律費用。
“非標準化電子交易系統/服務”風險說明書
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粵金融集團 ”)提供的標準化電子交易系統為自邦期貨交易系統,部分客戶為配合其自身的交易策略或追求更快捷更便利下單交易指令,要求大粵金融集團為其開通“非標準化交易系統”。“非標準化電子交易系統/服務”包括基於自邦標準交易系統的多系統帳戶登錄交易功能、由協力廠商開發的基於自邦標準交易系統的交易客戶端、及獨立於自邦標準交易系統的其他電子交易系統及其支援的“協力廠商網上自助交易系統”。
一、非標準交易系統風險風險揭示
- 使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需要操作者具備一定的交易經驗與基礎,客戶在選擇適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前,應仔細閱讀相關系統的操作說明(包括但不限於尋求專業指導),熟悉所選交易系統的功能和操作方法,並具備相應安全且符合系統運行要求的電腦設備和網路通訊工作。
- 客戶通過任一交易系統發出的指令應符合大粵金融集團、各交易所、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要求,不得進行違規交易。該系統只能客戶自用,不能作除本帳戶期貨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利用此交易系統進行違法違規和損害大粵金融集團利益的活動,否則大粵金融集團有權隨時關閉“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的使用權限,並追究相關責任。
- 客戶使用的“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軟體”如非通過大粵金融集團官方網站或大粵金融集團指定路徑下載,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
- 客戶通過任一交易系統發出的指令,只要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通過系統驗證,所有指令均視同客戶本指令;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可能需關閉除自邦標準交易系統外的其他期貨交易系統後,方能依投資者申請開放其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在申請開通非標準系統應仔細閱讀及瞭解非標準系統軟件申請條件。
- 大粵金融集團保留由於系統改造、升級、調整時臨時或永久關閉“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使用權限的權利。
- 客戶在使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大粵金融集團有權關閉或者限制“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的使用權限:
- 涉嫌違規交易或者異常交易等;
- 大粵金融集團認為其他有必要關閉或限制該等系統使用權限的情況時;
- 客戶在大粵金融集團的期貨帳戶休眠、銷戶或提供不實開戶資訊等。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的權限限制、切換與應急:在同一時間內,客戶只能開通一種交易系統進行期貨開倉交易,不得透支開倉,否則大粵金融集團有權在未經通知的情況下,立即對透支部分的頭寸執行強行平倉,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客戶承擔,並視情節採取包括關閉該帳戶“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的權限,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客戶承擔。當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出現故障時,客戶可以採用自邦標準交易系統、人工電話委託作為備份應急交易途徑,此等情形下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由此造成的延誤和損失。
- 由於“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指令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客戶選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可能存在的特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軟體”程式在客戶的電腦上執行,電腦的故障或互聯網故障引起的行情中斷和錯誤,都可能會造成無法下達委託、委託失敗或下達錯誤的交易指令或者條件單無法被有效觸發及錯誤觸發;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在進行下單操作的過程中如果出現“已受理”,“已發送”,“待撤”或不明交易等異常狀態,在本交易日結算前的交易時間內可能無法解決;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所特有的指令設置,由於指令的複雜性,或由於理解錯誤,或因操作不當,或系統原因可能導致無法按照您真實意願和計劃執行指令或達到執行目的。因此客戶須審慎應用,並持續保持對此類指令的關注並及時核對,但由此造成的損失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責任。部分“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所特有的指令設置為客戶端有效,在遭遇本地機系統故障、網絡故障、系統自動或強制性退出登錄等情況下造成的委託單失效、撤銷或其他變更情況,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責任,建議客戶需審慎應用。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資金計算因素和方式與標準交易系統不同,使得非標準電子交易上之資金與帳單之昨日資金數目有差異,我司按照帳單資金數目作為標準數據。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可交易產品與標準交易系統有所出入,客戶需瞭解該區別並慎重決定系統使用。
- 當客戶同時使用多個交易系統的登錄交易時,可能出現以下情況,但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 不同地區由於互聯網傳輸的差異性,可能出現交易回報不及時的情況;
- 由於電腦資料的存儲差異,多個交易系統進行下單操作時,可能出現資料不同步的情況。
- “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的用戶名及密碼的通知方式、修改方式均參照《客戶協議》對網上交易密碼的對應條款的約定執行。客戶知曉使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交易時準確區分各系統用戶名和密碼的重要性,在接獲各系統的初始密碼後需立即修改,需定期、不定期的調整密碼,以免被盜用。如有遺失、被盜需立即向大粵金融集團書面報告申請修改或關閉,但由此造成的損失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責任。
- 當客戶使用一鍵下單功能時,可能由於失誤觸發了一鍵下單功能,而造成的非客戶投資意圖的委託、變更、成交和撤銷等情況,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 客戶應妥善保管用戶名及密碼資訊並進行不定期的修改,以免被盜用。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帳號異常或密碼被盜需立即向大粵金融集團書面報告並申請修改或關閉權限,但由此造成的損失大粵金融集團不承擔責任。
- 客戶使用“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的交易委託、交易結果均以當日結算帳單為准,使用者需根據《客戶協議》約定的方式及時核對確認當日交易結算資料。對結算資料如有異議,按照《客戶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大粵金融集團提出,否則視同對交易結果的認可。
二、程式交易風險揭示
“程式買賣”指由電腦根據一套旨在達成特定指定結果的預設規則而產生的交易活動;“程式買賣系統”指在進行程式買賣時使用的系統。客戶在使用“程式買賣系統”進行程式買賣時,不僅包括《客戶協議》及《非標準電子交易系統交易風險說明》中所揭示的電子買賣風險,還存在本風險說明書列明的特定風險。
- 客戶必須充分瞭解在使用該程式買賣系統及該等買賣程式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合規及監管事宜。
- “程式買賣系統”的“買賣程式”可能由於指令的複雜性,或由於理解錯誤,或因操作不當,或因系統原因均可能導致無法按照您真實意願和計劃執行。因此客戶須審慎使用,不僅應對所選“程式買賣系統”及“買賣程式”的運作有充分瞭解,還應清楚瞭解所選程式買賣系統與大粵金融集團提供的標準系統之間的存在的差異及由此可能導致的風險。
- 客戶必須通過大粵金融集團官方網站或大粵金融集團指定路徑下載。客戶因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程式買賣系統”所產生的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
- 客戶在設置“買賣程式”過程中,應考慮到可預見的極端市場情況,及不同交易時段的特定,並確保該等“買賣程式”的運作將不會幹擾市場公平有序的運作。
- 客戶通過“程式買賣系統”發出的指令應符合大粵金融集團、各交易所、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要求,不得進行違規交易。
- 該等系統僅限客戶自用,不得作除本帳戶期貨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利用該等系統進行違法違規和損害大粵金融集團利益的活動,否則大粵金融集團有權隨時關閉該等系統使用權限的權利。
- 在下列情形下,大粵金融集團有權關閉或限制該等系統的使用權限:
- 客戶在大粵金融集團的期貨帳戶休眠、銷戶或提供不實開戶資訊等;
- 涉嫌違規交易或其買賣程式幹擾市場公平有序運作等;
- 大粵金融集團認為其他有必要關閉或限制該等系統使用權限的情況時。
- 客戶在進行“程式買賣”時應選用符合系統運行要求的電腦設備和網絡通訊設施。“程式買賣系統”及“買賣程式”在客戶的電腦上執行,電腦的故障或互聯網故障引起的行情中斷和錯誤都可能造成“買賣程式”無法正常運作,客戶應定期對“買賣程式”及“程式買賣系統”進行檢測,確保該等程式的正常運作。
三、 ATP 交易系統風險揭示
- 因 ATP 交易系統與大粵金融集團自邦(自邦)交易系統(主交易系統)在保證金運算機制及資金資訊更新頻率方面存在差異,客戶在使用 ATP 交易系統時,需注意下述事項:
- ATP 交易系統所顯示客戶可用資金與客戶實際可用資金存在差異,即 ATP 交易系統顯示可用資金滿足開倉條件,但實際可用資金已無法滿足開倉條件,導致客戶無法開倉;
- ATP 交易系統所顯示保證金佔用情況與客戶實際保證金佔用情況存在差異,可能導致客戶在帳戶風險測算及控制方面存在風險;
- ATP 交易系統所顯示手續費與客戶實際產生手續費存在差異,可能導致客戶即時權益產生誤差。
- 當客戶使用 ATP 交易系統發現上述差異及風險時,可通過登錄自邦交易系統以查詢準確的資金資訊,或致電大粵金融集團交易室核對即時資金。
電子交易系統及網絡通訊風險免責聲明
客戶必須完全明白及同意,電子交易服務(包括補限於本公司提供之網上交易平台、手機應用程式或應用程式介面 API)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本公司、各個交易所、第三方電訊供應商及客戶端的互聯網、無線網絡、軟硬件設施及相關系統之穩定運作。網絡通訊及電子交易系統存在本質上的不確定性。
由於互聯網流量擁擠、傳輸中斷、黑客攻擊、系統故障、硬體損壞、軟體錯誤、電力中斷、各類交易所系統延遲、不可抗力事件,或因任何非本公司所能合理控制之原因,均可能導致以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 交易指令、報價資訊、帳戶資料或確認通知之傳輸出現延誤、中斷、錯誤、遺漏或完全無法傳送;
- 市場即時報價出現偏差、滯後或斷訊,導致客戶依據滯後數據做出交易決策;
- 客戶無法登入交易系統、賬戶被強制登出,或在關鍵交易時段內無法發送、修改或取消交易指令。
免責與賠償限制:
本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及代理人)對於因上述任何系統故障、網絡延遲、通訊中斷或第三方服務瑕疵所引致客戶之任何直接、間接、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損害、利潤減少、潛在交易機會喪失或責任(不論是否基於合約、侵權、嚴格法律責任或其他法律依據),本公司一概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客戶需自行承擔利用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期貨及期權買賣的所有固有風險。
客戶自設系統(API)接駁條件及條款
鑒於客戶已於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公司”)開立交易帳戶,並向公司提出申請接駁客戶自設交易系統進行交易,且已同意客戶與公司訂立的「客戶協定」內及客戶簽署的其他有關電子交易的條件及條款及本協定內關於客戶自設系統接駁的相關條件及條款,公司謹在該等系統接駁條件及條款的規限下同意為客戶提供該等服務。
第一條 系統接駁申請
在客戶系統接入前,公司將客戶及客戶擬進行接駁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盡職調查,並決定是否允許接入,客戶應配合公司提供有關盡職調查的相關材料。
第二條 客戶自設系統接駁
客戶在向公司提出客戶自設系統接駁申請時,應確保該等客戶自設系統已經過充分測試,並提供下述資料供公司執行盡職調查,客戶應當知悉,下述資料並非詳盡,客戶須應公司不時提出的要求配合提供補充資料:使用者的身份資訊(如並非客戶本人);客戶的資金來源;如與開戶時所披露不同時,帳戶的實際控制人;有關系統功能的說明或測試報告,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系統名稱、系統版本、開發商資訊等的說明;驗資、驗券、持倉驗證功能,能夠在指令發出前進行資金和持倉等驗證,並拒絕未通過驗證的申報指令;流量控制功能,能夠對系統申報、撤單數量進行限制;異常指令檢測功能,能夠識別申報價格和數量異常的指令;即時制止系統產生及向市場傳遞交易指示,及支援取消市場上任何尚未執行的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執行的識別,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執行人員的確定、發出訂單IP及設備、交易執行方式等;日誌保存功能,具備業務操作日誌保存功能,日誌格式和存放形式應當滿足公司核查的要求;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關交易所自律規則及公司所要求必須具備的功能。具備識別及核實系統使用者的身份及權限,及為不同系統使用者按照相關交易所規則分配交易編碼,並被公司系統識別;具備適當的安保措施,以偵測未經授權的入侵,及對安全性攻擊具備的防護措施。
第三條 向協力廠商披露資訊的授權
客戶申請自設系統接駁服務時,如客戶接駁安排涉及協力廠商提供的中繼服務或客戶自設系統經由協力廠商託管或維護,客戶使用自設系統服務時,公司將需要就客戶透過公司開展的交易、資金資訊等傳輸至協力廠商設施,而該等協力廠商設施亦有機會收集、存儲、保管客戶自設系統傳輸的相關資訊。如客戶在使用客戶自設系統接駁服務時涉及任何協力廠商服務商,客戶應充分瞭解該等協力廠商服務商有關私隱資料的保密規則,及授權公司基於客戶自設系統交易服務向客戶傳輸交易支援的必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金、持倉、交易訂單資訊等。客戶亦應知悉,該等交易資訊如由協力廠商服務商保管,則該等資訊的保管期限將不得低於該等資訊產生後的3個歷年。客戶亦謹此同意不可撤銷的授權公司,在公司基於法律、法規及任何監管規則要求向客戶索取客戶自設系統相關資料時,如該等資料由協力廠商服務商保管,公司可憑該授權條款向協力廠商服務商索取該等資訊。為避免疑惑,即使本協議終止,上述授權條款在協議終止後6年內仍維持有效。
第四條 程式化交易
如客戶所申請接駁的客戶自設系統為程式化交易系統,客戶進行程式化交易前應向公司提交申請,如實向公司提供使用者身份資訊、用於程式化交易的交易編碼資訊、程式化交易策略類型及簡要說明、程式化交易的資金來源類型、程式化交易者的資產規模、程式化交易系統技術配置參數、程式化交易系統伺服器所在地址、程式化交易系統的開發主體及軟體版本以及聯絡人及聯繫方式等資訊。客戶在執行程式化交易前,保證及承諾已執行充分測試,確保交易程式的應用不會干擾市場的公平運作。客戶在執行程式化交易前,應經公司的模擬測試環境執行測試評估。
第五條 客戶的持續責任
如客戶自設系統使用者身份資訊、資金來源、實際控制人、策略類型、系統技術相關參數、交易系統及下單伺服器所在地址以及聯絡人等資訊發生變化時,客戶應提前向公司提供變化後的資訊。客戶擬對已通過測試的系統進行重大變更或升級的,應在系統變更或升級前十個工作日內告知公司。對於公司審核認為須接入模擬系統測試評估的,客戶應當配合完成測試評估。
第六條 公司的權利
就公司向客戶提供自設系統服務而言,公司擁有下述權利:對客戶自設系統接駁及/程式化交易,未通過公司審核的,公司有權拒絕申請,及在認為必要時可在未向客戶發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中止、終止提供服務;公司對客戶交易指令不符合驗證規則的,有權暫停。公司在對客戶程式化交易監測中如發現違反協議及擾亂市場,有權立即終止相關交易程式;公司保留對系統進行重大變更及升級的權利;在客戶被調查時,公司有權要求客戶配合提供紀錄;公司有權向客戶收取測試費用及超額費用。
第七條 客戶權利及義務
客戶配合公司進行系統接入前的盡職調查。客戶系統的開發、部署及運行應當遵守交易所的相關規則以及公司客戶自設接入系統的技術規範;客戶應嚴格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規則,風險控制等規定;客戶系統發送的指令應當符合相關交易所的規定,並且指令的發送頻率應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對客戶系統進行合理維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對系統接入位址、授權碼等介面資訊嚴格保密;接受公司進行的流量控制;接受支付費用;擬暫停或終止使用時應提前告知;若帳戶發生變更應提前10個交易日報告。客戶保證不從事自買自賣、頻繁報撤單、異常申報、跨市場異常交易、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不得對公司網絡進行惡意入侵,不得出借帳戶。妥善保管認證碼,嚴禁盜用他人IP地址。遵守資訊安全規定。帳戶休眠或銷戶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客戶擅自變更系統功能導致公司系統發生交易故障,由此導致的相關損失,客戶應承擔賠償責任;客戶提供虛假的材料對公司系統運行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客戶惡意操作等因素導致公司損失的,應承擔法律責任;客戶違反法律法規的,公司有權中斷或終止服務、關閉權限、限制交易、關閉帳戶,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公司有權向相關監管機構提交違規資訊。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公司對於非標準化交易系統或程式化交易系統/軟體有可能發生的故障及客戶的交易虧損免責;當客戶自設交易系統存在設備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網絡故障、駭客攻擊、互聯網資料傳輸延遲等情況導致客戶損失時,公司不承擔責任;由於網絡終端設備不相容、客戶決策和操作失誤、缺乏經驗、軟硬體不正常運行所造成的損失,公司免責。因應最新政策要求關閉接入通道等非公司能控制原因所致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常設授權(客戶款項)
下述簽署人謹此授權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按下列方式自行酌情處理本人於貴行之期貨賬戶內代收或代持有任何數額之款項而無須事先給予下述簽署人任何事先通知或事先取得下述簽署人的指示及/或確認:
- (i) 將任何數額之客戶款項轉往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於其代理經紀及/或清算代理(不論該代理是否貴行之系內公司或處於香港或其它地方)以買賣或清算/結算客戶的期貨或期權;及
- (ii) 將任何 2(i)內提及數額之款項於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之獨立賬戶之間調動。
- (iii) 訂立外幣兌換合約,適用於當日或之前為購買海外期貨合約或交收 / 按金的要求(如適用)而需將資金轉換為其他貨幣,此等兌換合約按本公司慣例並以釐定匯率訂立。訂約時間由本公司酌情決定。
- (iv) 適用於本公司持有客户所有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利息,本公司有權保留全部或部分利息,亦可按釐定並通知閣下的利率向閣下支付利息。
續期:本授權之有效期為由本文件簽發起計 12 個月,除非下述簽署人/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書面通知撤銷本授權,否則:
- (i) 本授權可在從沒有在生效期內撤銷的情況下延續一或多次不多於 12 個月之生效期;或
- (ii) 只要大粵金融集團在本授權到期之前的至少 14 天內向本人發出延續授權的書面通知,在本人沒有反對延續授權下,本授權將在毋須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延續或被視作延續,每一延續有效期為不多於 12 個月。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資產:本人確認持牌人或註冊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571 章)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資產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
個人資料
本人現獲告知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大粵金融集團)及/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或集團公司擬使用及在大粵金融集團及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集團公司之間轉移本人於大粵金融集團及/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或集團公司之個人資料以直接促銷:(i) 金融服務和產品;(ii) 相關優惠計劃;(iii) 金融與投資建議;或(iv)大粵金融集團及/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或集團公司就前述產品及服務之業務推廣和宣傳活動。該等個人資料包括本人在本開戶表格中向大粵金融集團提供的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集團公司不時獲得的姓名、聯絡詳情、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等個人資料。本人明白本人可以隨時通過大粵金融集團及/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或集團公司指定的渠道要求大粵金融集團及/或其各自之聯營公司及/或集團公司停止在直接促銷中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
關於非公告標準保證金的申請
根據客戶交易習慣要求,申請按照相關內容調整保證金,本帳戶特此承諾:
- 如因交易所調整或由於市場假期或市場風險擴大,貴司可以相應調整本帳戶的保證金標準;
- 本帳戶保證隨時關注行情及本帳戶的權益變動情況,並根據持倉需要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及時采取減倉措施。在交易過程中,如本帳戶動態權益低於公司維持保證金要求。如由於當時市場波動劇烈或其他不可測因素,導致本帳戶風險度急劇上升,貴司有權立即采取適當風險控制措施將本帳戶的風險率降低到100%以內;
- 盤中交易時,貴司發出的通知以電話錄音為准。如電話無法正常通知到本帳戶,並且本帳戶保證金低於貴司維持保證金要求時,貴司有權對本帳戶的持倉進行強行平倉,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本帳戶承擔;
- 如結算後出現保證金不足,本帳戶承諾於當日下午4 點前補足保證金(若交易香港期貨交易所合約出現保證金不足的情况,承諾於當日下午3:00 前補足保證金),否則貴司有權對本帳戶進行減倉處理。若由于市場波動劇烈或其他不可測因素,導致本帳戶風險度在追繳資金到賬前急劇上升,貴司有權對本帳戶提前做出減倉處理;
- 貴公司有完全酌情權接受或拒絕本帳戶服務申請,及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或取消本服務。
適合性聲明
本人明白及同意:
- 根據本人填寫的【風險評估問卷】時披露現時的需要及投資風險概況,有關產品之特色及其風險級別與本人 / 我們所選擇的風險承受程度均適合本人 / 我們。
- 儘管根據本人填寫的【風險評估問卷】時披露的現時需要及投資風險概況,有關產品之特色及/或風險級別及/或本人選擇的相關投資組合可能並不適合本人 / 我們,但本人確認基於上述原因,本人打算及意欲選擇本風險承受程度。本人進一步承認,盡管已有前述條文,本人已決定根據本人的獨立決策,投資於產品風險較高的衍生產品、投資基金和/或其他金融產品。
客戶確認及聲明
- 本人確認大粵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大粵金融集團”)已向本人提供了期貨客戶協議書,包括網上交易協定及風險披露聲明之副本(中文或英文)。本人確認已收取該等文件之副本。
- 本人謹此聲明在本開戶表格所提供之資料全部為真實、完整及正確,除非大粵金融集團接到更改有關本開戶表格內容之書面通知,否則大粵金融集團有權完全依賴此等資料及聲明作一切用途。大粵金融集團或其代理獲授權可隨時就核對本開戶表格資料事宜,與任何人包括本人之銀行、經紀或任何信用機構進行諮詢。
- 本人現申請開立本人在本開戶表格頁首選擇之帳戶及服務類別。本人確認已閱讀並明白附上之大粵金融集團客戶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所有有關條款並且接受及同意受可不時被修改的該協議書之條款所約束,本人在此以書面通知、及確認並授權大粵金融集團行使在該協議書內的全部常設授權。
- 本人向閣下申請開立期貨買賣帳戶並同意遵守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監管機構不時修訂以監管於香港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進行期貨買賣之條例及規則。
- 本人進一步確認大粵金融集團已經邀請本人閱讀客戶協議書、風險披露聲明及電子交易服務條款(如適用),提出問題及徵求獨立的意見(如本人有此意願)。
- 本人已仔細閱讀、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及遵守客戶協議書內之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 本人欲使用互聯網證券交易服務, 本人已經閱讀並明白大粵金融集團之客戶協議書中, 所載之電子交易服務條款, 並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如適用)
- 本人確認如大粵金融集團向閣下招攬銷售或建議任何金融產品,該金融產品必須是大粵金融集團經考慮閣下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後而認為合理地適合閣下的。本協議的其他條文或任何其他大粵金融集團可能要求閣下簽署的文件及大粵金融集團可能要求閣下作出的聲明概不會減損本條款的效力。
確認及聲明
本人確認已收取並細閱本開戶文件內之所有條款與聲明,明白與帳戶有關的投資、交易及相關約定可能產生的風險,並同意受其約束及承擔所有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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